USCIS面谈确认书
飞出国注: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申请服务中心(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,以下简称ASC)面谈确认书。
USCIS在针对您的申请书作出决定前,随时可能会要求您到现场面谈或提供指纹、照片及/或签名,藉此核对您的身分、取得额外信息并进行背景与安全检查,包括检查联邦调查局所维护的(FBI)犯罪历史纪录。USCIS在收到您的申请书并确定数据齐备后,如果您需要参加生物服务面谈时,我们会以书面通知您(或如果您是以电子档案提出申请,则以电子邮件通知)。如果需要面谈时,此通知会提供您当地或指定USCIS的申请服务中心(ASC),以及您的面谈日期与时间。若您无法参加您的生物服务面谈,则USCIS得拒绝您的申请。
请审阅下列USCIS ASC的确认书。本确认书目的在于确认您已完成您的申请、审查您的答复并核对您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完整、真实且正确无误。如果有人协助您填写您的申请书,则须与您一起审阅本确认书,确认您已了解。
本人,[DOE JOHN],了解USCIS申请服务中心面谈之目的是在于让我提供生物测定数据(指纹、照片及/或签名),以及证明申请书填写的所有信息均为完整、真实且正确无误,并确由本人所提供。本人了解,本人将会于本人在USCIS申请服务中心面谈提供相关指纹、照片及/或签名数据时,USCIS向本人所显示之下列声明中签名。
本人会于签名后,依据伪证罪规定,声明本人已审阅并了解本人之申请书、请愿书或请求书之内容(如上述画面所示之收件编号),而且所有与本人(或本人律师或经认证的代表人)向USCIS提出的申请书、请愿书或请求书一并检附的左证文件、声请书或要请求书,以及该等文件中记载的信息,均属完整、真实且正确无误。
本人亦了解本人于USCIS申请服务中心签上本人之姓名、提供本人指纹及/或照片时,本人将会以r在线确认的方式表示本人递交本申请书之意愿; 本人已审阅过本申请书的内容。 本人于申请书所记载的一切信息,以及与申请书一并检附的所有左证文件均为完整、真实且正确的信息。并且如果本人是经由他人的协助填写本申请书,则提供协助的人亦须与本人一起在USCIS申请服务中心审阅本确认书。
请按照文字说明找到电子签名页面。 我们需要国际化认证与电子签名页面。
请注意: 请于填写此部分以前阅读表格I-90指南有关处罚之规定, 处罚 条款 您须在美国境内以表格I-90提出申请。
申请人声明
勾选 项目编号 1.a. 或1.b.旁的方块. 如有适用,请在第2项进行勾选。
1.a. 本人可阅读并了解英文,且已阅读并了解本窗体上各项问题与说明,以及本人对各项问题的回答。本人已阅读USCIS 申请服务中心面谈确认书。
1.b. 列名翻译员 {翻译员的名字} {翻译员的姓},已以本人可流利使用的语言{翻译语言},向本人朗读本申请书上的每项问题与说明,以及本人对每个问题的回答。依据本人的翻译员所提供的翻译内容,本人已了解本窗体上每项问题与说明,并以使用上述语言提供完整、真实与正确的答复。翻译员{翻译员的名字} {翻译员的姓},亦已于USCIS 申请服务中心使用本人可流利使用之语言,为本人朗读确认书,并且本人依据本人的翻译员所朗读的内容,了解本USCIS 申请服务中心(ASC)确认书的内容。
2.本人已请求并同意{文件编制人的姓} {文件编制人的名字}提供服务,为本人准备本申请书,此文件编制人是律师或经认证的代表。 协助本人准备申请书的人已于USCIS 申请服务中心面谈时,与本人一起审阅本授权书,本人并已了解本授权书。
本人已请求并同意{文件编制人的姓} {文件编制人的名字}提供服务,为本人准备本申请书,此文件编制人不是律师或经认证的代表。 协助本人准备申请书的人已于USCIS 申请服务中心面谈时,与本人一起审阅本授权书,本人并已了解本授权书。
申请人保证
本人所递交的任何文件复本均为确实未修改原始文件之复印件,本人并了解USCIS后续得要求本人提出文件正本。此外,本人授权USCIS得揭示本人任何及所有所需纪录,以决定本人是否符合所申请移民福利之资格。
本人另外授权将本申请书、请愿书或请求书、左证文件中所含的信息,以及本人的 USCIS 纪录,提供予实施美国移民法律规定所需的其他法律实体与个人。
本人在愿受伪证罪处罚之前提下,兹保证本人申请书中所含信息及随附递交的任何文件均为完整、真实且正确无误。
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去论坛讨论: http://bbs.fcgvisa.com/t/13722 。